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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3月16日讯近日,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在使用无人机日常巡逻时,在少海公园内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大鸟”,民警上前查看发现它不是普通的“大鸟”,外形似鹰,凭借经验民警判断这可能是隼科的猛禽。考虑到这只鹰隼无法飞行,民警将其带回所内照料喂食,并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林业部门,由林业部门人员将其带回做进一步的治疗,待恢复飞行能力后,再将其放归自然。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这是一只游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民警提醒,非法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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