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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3月15日讯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曝光一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1月13日22时54分,韩某某醉酒后驾驶淄博016**92号电动自行车顺正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建路交叉路口处,其车右侧与顺新建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的曹某某驾驶的鲁CZ**35号小型普通客车右前部相撞,致车辆受损,韩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经了解,韩某某醉酒后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某驾车上路超速行驶,夜间驾车上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的违法行为,曹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周村交警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超速、不闯红灯、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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