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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记者张琦 通讯员 刘健
“李主任,我们已经到达申请人父亲所在病房,请问是否开始鉴定?”
“好的,请将摄像头对准申请人父亲,确定身份。”
“收到,身份确定无误。”
“请保持连线,喊一下申请人父亲的名字……”
这是一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现场画面。事情要从一份鉴定申请说起,申请人汪某向张店法院递交了一份鉴定申请书,请求鉴定父亲的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技术室主任李勤在翻阅本案卷宗后,觉得事情并不简单,鉴定机构设在精神病院,防疫要求严格,被申请人病重,毫无移动能力,仅凭申请人一人之力很难完成全部鉴定。为了保障鉴定顺利进行,李勤多次与申请人联系,探讨开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经过走访后得知,申请人的母亲前几个月因白血病复发去世,父亲也就是本案的被申请人自心脏及开颅手术以来已卧床一年多,基本失去意识,申请人前期因为手术已支出巨额医药费,后期父亲的康复治疗仍需持续性的支出,看到申请人焦急的神情,想到申请人迫切的需求,李勤决定尽力帮助申请人。
为此,李勤多次和负责此案的鉴定机构沟通,探讨远程鉴定的可能性,在深入了解情况以后,鉴定机构同意为其开创性地进行全市首例远程视频鉴定,并在鉴定室助理张亚锋的帮助下,双方落实了身份验证、证据保存、时间同步等细节问题,保障了此次远程鉴定的合法效力。12月13日上午,李勤一行与申请人汪某共同前往其父亲所在病房,开始淄博市首例民事行为能力远程鉴定。
此次鉴定过程规范有序、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严格按照法定鉴定程序,顺利完成身体状态检查,鉴定机构承诺将尽快给出鉴定报告。临行前,申请人对法院干警们真心为群众着想,努力解决群众难题的工作作风感激不已,“因为父亲的事,我们全家都没有办法了,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年来,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需求越来越多,但却面临着鉴定力量不足,被申请人因年老、病重、思维能力差等原因无法去到鉴定机构等情况,这样的矛盾使得大量的鉴定案件被退回,群众的诉求得不到满足,采用远程鉴定的方式,能够有效的化解矛盾,满足群众鉴定需求,解决群众难题。”张店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主任李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