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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10月20日讯(通讯员 张聪聪)“你好,我来还救助金,把钱还给国家,让这笔钱能帮助更多的人……”2023年10月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事故处理科办公室里,一名男子把一张银行卡交给工作人员。
2022年5月22日0时许,高青县千盛大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孙某某受伤。小型客车驾驶人弃车逃逸。孙某某被送往医院急救。
孙某某家庭比较困难,在其住院治疗期间,高青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为其申请了救助基金共10075.69元,保障了其治疗费用。孙某某伤好之后,主动将救助基金偿还,并对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一次次垫付和绿色通道的开通,是救助者扶危济困的责任,一张张还款回单,则是被救助者感恩社会的暖心行动。高青交警在此呼吁广大交通事故被救助者,赔偿完成后一定要及时还款,只有偿还及时才可以使救助基金循环利用,才能让这项惠民政策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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