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近日,在【IPO价值观】弘景光电营收高增长:外销占比高,核心业务倚仗单一大客户一文中提到,弘景光电近年来业绩持续增长,外销业务越做越大,而核心业务之一的全景/运动相机镜头和模组业务也在2022年暴增12.54倍。
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投资机构或外部股东也看中了弘景光电的潜力,在IPO前一年内选择突击入股,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核心诉求就是公司能尽快上市。此外,在业务做大的过程中,由于弘景光电的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存货也在快速增长,这对于应收账款加大、有资金压力的弘景光电,上市募资也是当下要务之一。
IPO前投资机构突击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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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弘景有限(弘景光电前身)成立于2012年8月1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曾伟出资90万元、饶龙军出资10万元。随后,2016年5月31日,弘景光电(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弘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弘景光电股本结构发生大变,第一大股东为赵治平,持股比例51%,易习军、周东、高国成分别持股25%、21%、3%,创始人曾伟、饶龙军均不在股东之列。
2021年2月起至2022年10月这一年多内,弘景光电发生多次增资以及股权转让。
2021年2月,弘景光电以5.86元/股开始第一次增资,股本由3,768.895万元增加至3,920.00万元。
2021年11月,弘景光电13.77元/股增资,吸引了昆石财富、海宁君马、传新未来、火炬集团等投资机构进来。昆石财富、海宁君马、传新未来均认缴新增股本108万元,各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2.4793%;火炬集团认缴新增股本43万元,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0.9871%。
2022年6月28日,弘景光电进行第三次增资暨第一次股权转让。本次增资价格为19.8元/股,公司股本由4,356万元增加至4,606万元,其中,德赛西威认缴新增股本150万元,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3.2566%;勤合创投认缴新增股本100万元,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2.1711%。
2022年7月12日,赵治平、周东、易习军与德赛西威、勤合创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赵治平、周东、易习军分别将其持有弘景光电的45万股、62万股和93万股,合计200万股股份以18.37元/股转让给德赛西威、勤合创投,转让对价合计人民币3,674万元,其中向德赛西威转让120万股,向勤合创投转让80万股。
2022年9月10日,点亮投资与宁波锦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点亮投资将其持有弘景光电的合计28.60万股股份以19.25元/股转让给宁波锦炫,转让对价为550.55万元。
2022年9月21日,弘景光电进行第四次增资,增资价格为25元/股,股本由4,606万元增加至4,766万元;其中,立湾投资认缴新增股本120万元,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2.5178%;全志科技认缴新增股本40万元,占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0.8393%。
与多位股东存对赌协议或关联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在近些年多次融资过程中,弘景光电也与投资机构、外部股东形成了对赌协议或关联交易。
其中,在A轮融资中,弘景光电与投资方的对赌内容涉及盈利等方面要求。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任一年度,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金额不足协议承诺净利润金额的80%,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共同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进行收购。其中,2018-2020年公司股东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300万元、3,400万元。
而在B轮到D轮融资中,投资方的对赌核心要求是上市。根据对赌协议内容,弘景光电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未正式提交上市申请或2026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在增资方认可的公共证券交易市场(含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或其他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但不包括新三板)上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投资方与弘景光电、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就对赌安排的解除已签署《终止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增的股东中,还有德赛西威等关联交易方。2021年度和2022年度,弘景光电与德赛西威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4.9万元和220.82万元。弘景光电指出,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真实且价格公允。
此外,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向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达)主要采购光学镜片及镜头的吸塑包装盒,交易金额分别为58.53万元、87.79万元和143.18万元,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真实且价格公允。
然而,对于与德赛西威、方正达未来持续的关联交易中,如何确保价格公允等情形,弘景光电并未提及。从关联交易金额来看,弘景光电与关联方的交易额有快速增长的趋势。
存货与应收账款逐年增高
据招股书,弘景光电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量提前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备货,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
报告期各期末,弘景光电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96.12万元、6,793.59万元和9,218.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5%、23.91%和15.55%。
对于逐年高增的存货,弘景光电表示,如果客户不能按订单约定提货,将造成公司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存在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85 次/年、3.48 次/年和 3.76 次/年,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以来,为应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弘景光电加大了备货力度,使得其存货周转率相比2020年度有所下降。
对比来看,弘景光电的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只对附加值较高的镜片后工程进行自行生产,使得自产流程较短,同时,受限于产能不足,弘景光电亦会直接采购镜片成品,再进行光学镜头、摄像模组的生产和组装。
除了存货外,应收账款较大也给弘景光电带来资金压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75.21万元、6,257.36万元和13,953.86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35万元、192.15万元和149.55万元,合计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86%、22.70%和23.79%,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73%、25.62%和31.59%。
弘景光电指出,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较高,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进而造成资信状况恶化,则公司存在因货款收回不及时甚至无法收回导致公司产生坏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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