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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生称酒后遭网约车司机性侵,涉事车未备案

2023-08-16 04:25:17 来源:都市现场


(资料图片)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点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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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备受关注的网约车司机性侵银川18岁女生事件又一次登上了各平台的热搜榜。这一次引发全面关注的是涉事网约车未备案,属于非法营运。

8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宁夏银川18岁女生小梨(部分媒体化名为晓雯)醉酒后疑被网约车司机性侵。《贺兰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梨当日穿着的连衣裙上检测到精斑,并检测出涉事网约车司机唐某的DNA分型。

8月12日,青岛广播电视台点时新闻调查发现,小梨提供的网约车订单详情显示,涉事网约车司机唐某在网约车平台花小猪接到了小梨的这笔订单,唐某驾驶的车辆车牌号为宁AD1XXXX。经查询,该号牌车辆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不具备从事网约车的资格,属于非法营运。

据小梨介绍,7月26日凌晨,其闺蜜在花小猪平台下单,将醉酒状态的小梨搀扶上一辆特斯拉网约车。然而,原本10多分钟就能到达的路程,却走了整整1个半小时。

在这起事件中,花小猪平台不仅允许不具备从事网约车资格的车辆和司机接单,而且对司机在未送达目的地时就手动关闭订单,并且异常停留了长达近2小时等情况,没有发现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确保提供服务的网约车辆和司机具备运营资质,不得向未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和司机派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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