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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7月4日讯6月28日19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南闫中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涉嫌严重超载的货车正沿周村区姜萌路由南向北行驶。民警立即出警顺大货车行驶方向前往。就在民警发现涉嫌超载货车的同时,大货车突然拐进一条小路,民警随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孙某停车接受检查。
孙某下车后,民警检查发现孙某未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于是责令其把车开至治超站进行过磅,可孙某进入驾驶室后多次启动都无果。
就在这时,一辆灰色面包车停在了大货车后方。面包车驾驶人李某自称是大货车车主,称货车启动机损坏无法启动,要求民警照顾放行并多次阻碍民警执法。民警联系维修人员前来把涉嫌超载货车运往治超站。经过磅,该货车荷载31吨,实载91.22吨。
随后,民警将李某和孙某带至辖区派出所。经对李某驾驶的面包车轨迹查询以及对孙某、李某分别进行审讯,民警得知李某一直驾驶面包车跟随在警车后边,并且给大货车驾驶人孙某通风报信。
7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判处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未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孙某被处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6分、并对超载货物卸载转运、暂扣超载货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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